徐小平

创业者应该做网红?娱乐至死的思维病态

万众创业背后是尸骨累累,失败者居多,许多创业者在关键时刻没有得到投资,也没有资源来满足其基本需求。整个创投圈弥漫着悲观气息,网红创业这应对了当前创业者快速致富的内心诉求。

日前在新京报“寻找中国创客”会上,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提出了一个观点,网红是2016年最激动人心的现象。每一个创业者都应该成为网红。如果不具备成为网红的能力、潜力、魅力、影响力,那就不要创业了。徐小平拿papi酱举例,大家每天狂热期待着她的节目,这不仅是一个品牌,还是一个娱乐现象。他指出,在俞敏洪、陈欧的时代,先有商业、先有现金流,然后有品牌。品牌是靠创业者艰苦奋斗,一点一滴做出来的。而网红时代,我们是先有品牌,先占领人心,确立魅力人格体,然后再给用户提供他们所需的产品。

这种逻辑是,先把自己打造网红,再做产品。如果不能将自身打造成网红,那就没必要创业了。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对于创业者而言,可能是一种误导。

我们知道,网红早已有之。比如很早之前的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网络小胖、龅牙哥、凤姐甚至犀利哥都可以算网红。那时候的网红没有今天成为一个极强的概念性的话题现象,在于当时期的网红,被网民消费病毒式传播,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缘于社会转型期间网民情绪的一种自然表达,继而被病毒式传播,彼时的网红往往成为大众嘲讽和解构的对象。少有背后资本方推动与利益掺杂其中,显得更为纯粹。

但今天的网红不一样,今天的网红其本质目的是为了赚钱,而且在网红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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