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

李小璐因整容文章状告新氧 医美平台与明星开撕那些事儿

新氧在其公众号最新的推文中以文字形式向李小璐道歉,但也明显流露出对对方法律诉讼的不服:“有些明星因为工作的原因,不想承认自己做过整形我们也特别能够理解,只是对一个微信公众号索赔100万实在难以理解。”

9月26日消息,明星因为整容类报道、整容类广告起诉媒体和整形医院已经不算新鲜事。而日前,国内一家互联网医美平台也因为“整容文章”被明星告上法庭。

医美平台“新氧”在其公众号文章中称,因为在公众号推文中使用了演员李小璐的照片,新氧被李小璐起诉。

根据新氧官方披露的信息,李小璐方面(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因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犯而起诉新氧,并要求新氧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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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氧发布的法律文件)

新氧创始人兼CEO金星向亿邦动力网介绍,目前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已经一审结束,判决结果不方便对外透露。同时,新氧方面对一审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判决结果还未出来。

新氧在其公众号最新的推文中虽然通过文字形式向李小璐道歉,但也明显流露出对李小璐方面法律诉讼的不服:“我们从来不认为医美、整形、整容、微整形这些是贬义词,所以我们也不觉得说一个明星整形了、做医美了是在侮辱或诋毁她。反而会认为她们很敬业,这是她们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有些明星因为工作的原因,不想承认自己做过整形我们也特别能够理解,只是对一个微信公众号索赔100万实在难以理解。”……

截至目前,李小璐以及李小璐工作室均未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布此次法律诉讼。

亿邦动力网查询公开资料了解到,这并非李小璐公司首次因为肖像权提起法律诉讼。早在2015年4月,李小璐所在公司就曾因为“侵犯肖像权”起诉了义乌市都市恋人坊进出口有限公司(旗下有内衣加盟连锁机构“都市恋人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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