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还没等快过摩拜、火过快手,共享电单车先迎来了“生死大考”

当共享电单车初现街头,所有人都觉得它是“顶风作案”。它尚未普及用户、铺开运营,又迎来交通部“生死大考”。如果活过这一关,它也许能证明自己是路上的“快手”:比滴滴、摩拜更下沉,在连接一个被遗忘的阶层。

就在一个月之前,共享电单车们还在跟各地政府扯皮:电单企业称自己“完全”或几乎合规,只要能批准,一切好商量;地方则对标准闭口不谈,叫停的是这个“物种”。但好就好在,态度是可以变的,深圳就曾叫停7号电单投放,交管部门后来又高调表态,支持电单车发展。

但就在5月22日,大BOSS提前降临了。交通部发出《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管理、实则放行了共享单车,而对共享电单车只有冷冰冰的一句话:

但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

《指导意见》可能“多米诺式”地引发城市共享电单车驱逐潮,共享电单车的故事,就此走到了尽头吗?

一个月前疯狂入局,如今前途未卜

众所周知,共享电单车是在复制共享单车的模式。在狂烧数百亿后,摩拜、ofo背后已经站着腾讯、阿里大佬,大城市趋于饱和,新入局者无破冰可能。而电单车捡的是“最后1公里到3公里“之间的空白:地铁辐射不到,蹬单车又满头大汗。通过装上电动机,共享电单们生生拉长了骑行的距离。根据新芽数据库,近期就有这些电单入局:

根据行业调查,两轮电动车/摩托的体积只有小轿车的1/10到1/3,短途运力却相差无几,在交通路口十分有优势。在不禁摩托的很多韩国城市中,它们的数量也远超自行车,成为短途运输的功臣。

但复制模式的背后暗藏危机。单车人畜无害,顶多被扣上“无序竞争”的帽子,电单车却是“危险物种”:速度快,骑行门槛低,自带电池。吃螃蟹者如“小蜜、7号电单”,就是顶着叫停和叫骂投完了最先几百辆。

创业的热度暖不了城市的态度

即使电单车在韩国、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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