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针对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汽车共享模式,并对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管理、承租人身份查验、线下运营服务能力、日常经营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创新监管方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车辆是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交通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

目前,国内租车市场由传统B2C和个人对个人的共享租车两种模式组成。
传统B2C模式以重资产方式购入实体车辆,并建立线下门店完成租车服务。由于其车队扩张需要投入大笔资金采购,只有实现规模化效应后,依赖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才能实现盈利。同时,由于对资金的依赖大,传统B2C模式扩张起来也相对较慢。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规范汽车租赁车辆管理,正是针对为用户提供自有车辆租赁的传统B2C模式,比如神州租车、一嗨租车等。
而个人对个人的共享租车模式,则属轻资产,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