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共享单车新规发布:摩拜很高兴,ofo很积极,小微创业者看到高门槛,可以散了

规范虽要求诸多,但务实合理,并非镣铐。共享单车被正名,将作为“城市绿色交通”长久地活下去。“单车刷漆丢上马路”的创业则将终结,“信用体系+整合平台”不会向小玩家开放。无论如何收场,这都是大佬的游戏了。

新芽NewSeed(ID:pelink)消息8月3日,“共享单车”新规文件正式发布,摩拜、ofo迅速做出回应。两方都表示:无条件欢迎新规,并且未再趁机踩对手两脚。摩拜强调自己的“现有优势”,而ofo更侧重“不断迭代、正在改进”。

一、《指导意见》比起《征求意见稿》,有何亮点?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委联合印发。比起之前北京、南京等城市交通委规范和《征求意见稿》,这次的规范全国适用,且为正式文件,对大原则提出指导,而非深究技术细节。

1、《指导意见》肯定了共享单车的社会价值。

“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比起备受打压的滴滴,和“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可以放心活着了。

2、赋予各城市自行管理共享单车的权利。

共享单车属地管理,“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在早先《征求意见稿》中,表述为“各城市要根据……”可以说,在下放管理权给城市时,减轻了各城市压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责任仅在“根据承载能力”——如果调度单车不力,责任并不在城市管理方。

3、再提“公共租赁自行车”

很多城市早在共享单车进入前,就已发展“市政公共自行车”,但由于支付、有桩停放不方便,最终被共享单车反超。这次提出“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但后续政策并不明朗。不知见证过“网约车+出租调度平台”融合的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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