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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淘汰赛,互联网影视公司最终剩下了谁?

几年前,互联网企业进入电影行业并不被看好,经过了几年的发展,以阿里影业、腾讯影业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在影视领域产生了影响力。

5部影片票房过10亿,截至8月31日暑期档累计票房达173.7亿,提前6天超越去年暑期总票房,2018年暑期档的表现又有了一个新提升。相比去年《战狼2》的独领风骚,今年《我不是药神》、《西虹市首富》、《一出好戏》等不同类型影片都获得了票房与口碑的成功,验证了中国市场对多元类型影片的接受程度在变高。

而在这些影片的背后,一家互联网影视公司的身影连连出现——阿里影业。其参与出品和发行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和《西虹市首富》分别摘得了暑期档票房冠亚军。同时在暑期档的结尾上映、4天票房就达5.58亿的《碟中谍6》,也有阿里影业的深度参与。可以说,阿里影业在今年暑期档取得了完胜。

但回到几年前,互联网企业进入电影行业并不被看好,有人甚至批评说,互联网人会因为不懂电影而把牌打得一塌糊涂。但在经过了这几年的发展后,以阿里影业、腾讯影业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在影视领域也确实产生了影响力。这也让读娱君想要进行探究:互联网企业进入电影领域后究竟带来了什么?

互联网影视公司百舸争流,一场中国电影市场的实验

互联网影视公司发出第一声响的,是2011年成立的乐视影业。其2013年联合发行的《小时代》,让行业认识到了文学大IP的影响力。尽管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小时代》的内容不算优质,但其可观的商业回报,让一众行业外公司有了进入电影行业的勇气和动力。

2014年,阿里巴巴收购文化中国并更名为阿里影业,上线了在线票务平台淘票票;同年,从微信电影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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