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

电商法问世一个月,平台、代购、微商们都经历了什么?

就像这样,《电商法》还在不断地填充内容,不断地与时俱进、自我完善,拥有着巨大的潜力和想象空间,引领着新时代的法律和互联网经济变革。

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以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

这部法律除了对各大电商平台提出了诸多与时俱进的细分规定外,将微商、代购这些以前属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领域纳入了监管范围,规定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即为“电子商务”,除电商平台以及代购、微商外,新兴的直播购物亦包括在内。

具体内容来看,《电商法》对电商平台及商户行为做出了全面规定,展现出了对电商现状的深入了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诸多常用“伎俩”都被包含其中:杜绝刷单行为;禁止大数据“杀熟”;不得设立不合理条件或不退押金;保护用户信息,不得共享、非法交易以及强制推送商业广告;不得删除商品或评价;不得强制合并售卖……

那么,出台与实施的一个月来,新《电商法》的表现如何,平台、微商、代购们又经历了什么呢?

电商平台:修改规则,培训商户

因模式不同,电商平台所受影响也各不相同。京东、天猫、严选等B2C电商平台因更贴近传统商业形态,所受影响有限;淘宝、拼多多等C2C电商和美团、滴滴等O2O公司、以及OTA公司等高毛利轻业务的信息撮合平台则受影响较大。

据相关数据预测,至少有10%的淘宝店主将受到《电商法》中营业资格,发票和报税等相关规定的直接冲击。

此前,马云代表阿里出席了2018年8月16日由全国人大举办的《电子商务法》四审稿立法征求意见会议,他也是唯一一个亲自出席的互联网公司一把手,京东、腾讯、网易的代表都只是副总裁或研究人员。

在这次会议上,马云亲自表明了他的态度:“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

而早在2018年4月,马云就曾倡议“电子商务法”升级为“数字经济法”。

多次表态都体现出,他希望减轻法律对电商领域的具体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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