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腾讯大战抖音背后:用户头像、昵称到底属于谁

腾讯起诉认为,抖音将其通过微信/QQ开放平台获取的微信/QQ头像、昵称等信息用于好友推荐,甚至共享给多闪使用,涉嫌不正当竞争。

两家大公司之间的一场官司,让许多用户摸不着头脑了:我自己的头像、昵称不归我所有吗?

3月19日下午,多闪推送了一条“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如果您多闪的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的消息,引起用户争议。随后腾讯方面向经济观察网称,“纯属偷换概念的无稽之谈。”两家公司的口水战愈演愈烈。

3月20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口水战源于腾讯向法院申请的,要求停止多闪和抖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份法律禁令。

这起纠纷可以概括为:腾讯把用户头像昵称等权益授权给抖音,抖音授权给多闪,但腾讯没有授权给多闪,于是腾讯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腾讯,对抖音和多闪发布禁令。

两家公司的商业竞争,用户成为夹在中间的筹码。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对记者说,平台之间应该达成协议,但不管达成什么样的协议,协议的前提是不能让用户的权益受损。

朱巍还告诉记者,目前互联网行业通行的规则是,平台拥有账号所有权,用户只有使用权。但是,平台拥有的只是象征意义上的所有权,用户拥有的是超级使用权,“用户可以在微信上使用这个头像,也可以在多闪上使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用户行为与平台行为是两码事,需要区分。

用户对账号有“超级使用权”

昨天多闪推送信息后,很多用户产生了疑惑。一些用户在朋友圈表示愤怒,说自己的头像昵称应该归自己所有,认为腾讯“太霸道”。那么,用户头像昵称到底归谁所有?

朱巍告诉记者,一般而言,平台拥有账号的所有权。“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行业行规,整个行业都是这样规定,全世界都是这样。另外一方面,为了避免出现大量的法律风险。比如说一旦授权给用户之后,用户拿这个账号去买卖,那么网络实名制就被架空了。”

根据微信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第7.1.2 条规定,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158500-8113,18610056652    举报邮箱:infoweb@zero2ipo.com.cn    举报网上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