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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提出垃圾分类,但进程却为何被一再耽误?

希望若干年后再回首,我们不要仍然只是“多了几个垃圾桶”而已。

说起垃圾分类,不少人会第一时间想到德国和日本,这两个以“工匠精神”著称的国家,在垃圾分类方面同样成绩斐然。

然而,却鲜有人知道,我国才是最先提出“垃圾分类”概念的国家。

早在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垃圾要分类收集》一文,呼吁北京居民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这便是“垃圾分类”的问世。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全社会物资的极度匮乏,老百姓通常出于节约意识,按照相关要求把牙膏皮、橘子皮、碎玻璃、旧报纸等生活垃圾分门别类地送到国营废品站卖钱,就连烂掉的菜叶子也会捡出来喂鸡喂鸭。

这些垃圾分类的举动,不仅让整个北京城的大街小巷井然有序,还吸引了不少外国人专程前来学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垃圾分类理念,是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那一个。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物资匮乏的日子渐行渐远,垃圾分类也随之被人们淡忘了一段时日。不过,随着城市化率的进一步提高与物质生活的持续丰富与改善,越来越多的固体废弃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涌现于城市与城郊,“垃圾围城”难题日益凸显,不仅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受到污染,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面临挑战。

于是,在千禧之年,垃圾分类被重新提上日程。

2000年4月,原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在北京召开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座谈会,特别强调“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公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适时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非常必要”,随后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等八个城市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各个城市也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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