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现阶段国内有将近2亿人在家办公。
这带动了一大批协同办公软件的兴起,其中,电子合同作为办公流程数字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一轮新的增长需求。
疫情之下,电子合同的应用场景出现了哪些新变化?针对特殊时期,业内玩家推出了哪些新举措?疫情过后,市场对于电子合同的接受程度能否更高?
从业者们感受到变化,往往更加直观。
电子签名15年
行业渗透率为何偏低?
若从法律意义上进行追溯,电子合同并非新鲜事物。
我国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中对书面形式的合同进行了定义:“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新建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也是我国法律首次规定了数据电文可以作为书面形式用于合同的签订。但在当时,如何认证合同签订方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应,具有一定困难。
2005年6月,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陆续出台了多项包括电子政务、电子认证、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在内的电子合同相关推动政策。
也是在这段时间,市面上涌现出一批专门提供电子签名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彼时,电子签名还被叫做CA认证系统,属于桌面级的应用,需要硬件上的支持。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