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电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今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电视剧网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红头文件形式将限集令、限薪令、剧本完善方能备案三大规定落实下来,随后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时隔70多天,限薪令疑似在疫情下再升级: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都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协会发布最新倡议书,指出目前各电视平台、视频网站平台,购片与自制订购价格已经下降30%-40%,建议我国电视剧网剧制作成本将控制在一集400万以内,摄制人员酬劳同步降低30%,编剧、导演、男女主演片酬最高不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超过制作成本的40%。这也就意味着主演单集片酬不超过40万,总片酬不超过1600万。
该风向似与前段时间李兰娟院士提议“高薪酬应该留给德才兼备,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高端人才,如教育、科研等等。因为他们才是国之根本,为年轻一代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他们才是最值得我们去追捧的明星”有关。从2015年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播购工作管理的通知》起,限薪令已经走过了五年多历程。从综艺限薪到电视剧网剧限薪,限薪令究竟有几分落到实处?又会带来哪些蝴蝶效应?
加重寒冬抑或挤出泡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