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6月,刚刚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的今日头条被国内多家知名媒体起诉侵权,还没来得及喝庆功酒的张一鸣被各大媒体瞬时打成筛子。而身为媒体的今日头条用复制+粘贴的内容产出方式的确不太好,但是要知道,今日头条本身就是一个聚合类新闻应用,它的核心无非就是“抄袭”其他媒体的内容,硬要说今日头条的错,就是错在没有标注新闻源,错在高调的宣布 1亿美元融资,最终才激怒了已经走向衰退的传统媒体。当然,今日头条作为媒体界的新星也借机名声大噪,张一鸣仅在2014年就出席了数十场媒体行业大会。
但如果把主角换成老牌门户的话,我相信不仅是媒体,连用户也不会买单。就前两天,主打财经金融类新闻的财新传媒就起诉了搜狐、凤凰、新浪等十余家网站,指控对方抄袭其原创内容构成侵权罪,情况和去年的今日头条如出一辙,不过历经风雨的门户们声誉不会大噪,而是直线下跌。
IP成媒体行业的新竞争点
前两天刚写了一篇关于OGC的文章(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也就是职业生产内容,其实就是指媒体行业工作者们的劳动成果。而这次的侵权事件也让我想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俗称IP(intellectual property),这一点和OGC有着极强的关联。
1)产出OGC的重要性
我说过,新闻客户端的OGC就好像是视频网站的自制栏目一样,不仅是独有的而且还是吸引核心用户群体的关键因素,而有些精品栏目甚至能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新品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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