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史玉柱“引入新狼,赶走兔子”的争论在朋友圈刷屏,有的站在公司管理的角度点赞,有的站在员工利益的角度反驳,各执一词。一个公司是否要推行狼文化?狼文化的结局如何?对这个问题我有切身的体会。
2010年,我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做策划,当时销售形势处于焦灼期,老板在公司大力推行“狼性文化”,要求所有省区经理和销售骨干在锡林郭勒大草原参加“狼族行动”。适逢8月初,内蒙古最宜人的季节,在一个据说是成吉思汗挥师远征的誓师地,举行狼旗授予仪式,各个省办事处被冠以“鄂狼族”、“疆狼族”、“鲁狼族”等番号。一腔壮志满怀,我对狼文化充满了狂热的崇拜!(那效果比打鸡血要强上几倍)
有一个人物很有意思,他是有着“销狼”之称的营销总监,给下属布置任务时霸气十足、无人不服;在开会时总是双眉紧锁,老板说话,他拿着笔记录着什么,适时应几句。一年后他拿了属于他的绩效奖,悄悄撤了。整个市场被轰轰烈烈的狼文化打过一剂强心针之后,在亢奋之余重新陷入疲乏状态。参加那场狼族仪式的“封疆大吏”,几多飘零,各奔前程,我还能记得他们的名字。
“狼文化”在很多职业培训机构那里,仍是一门常开的课程,很多创业公司甚至还不无夸张挂着狼族的画像和标语,以激励员工的斗志。我觉得我有必要把“狼文化”在公司中推行不下去的原因总结出来,尽管这个话题大家已有些烦腻了。
(一)狼文化是销售文化,而不是公司所有部门的文化。销售被视为公司最重要的部门,谁能给老板赚到钱,谁牛逼。一年完成多少销售任务,细化到每个季度、每个月、每个星期进行KPI。这决定了销售竞争的残酷性,大家争夺销冠,做的好就是狼,做的不好的末尾淘汰;但忽视了一个公司不只有销售一个部门,科研、生产、人事、财务、行政等也是公司有机组成部分,这些员工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