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市场

走了“独家版权”这步,中国音乐市场才算活了

独家非独占。独家的意思,更接近于“独家代理”。不论哪家签了独家,唱片公司都会要求做分销,绝不可能允许一家独大,形成垄断。

不久前,不少网易云音乐的用户发现,歌单灰了一片,一时间哀鸿遍野。

有人不知情由,开口就骂:“有钱做营销,没钱买版权,真是谜一样的经费。”

后来,网易云音乐发布声明,大家恍然大悟:原来不是经费的问题。

于是,有的人调转枪头,指责当下中国的音乐独家版权模式,认为其有违互联网的开放精神,影响音乐传播。

而且指责得有理有据,说道现在想把歌听全,得下三四个APP,太麻烦!以至于有些人,说起音乐独家版权,就恨得牙痒痒。

音乐独家版权的模式,就这么一无是处、罪孽深重?事情没那么简单。

过去没有独家版权,但没人想回到过去

上世纪80年代初,CD首入中国,随后近二十年时间,堪称中国音乐的黄金时代。

那时的歌手,专心做音乐即可,因为不愁专辑没销量。周华健91年《让我欢喜让我忧》和93年《花心》各200多万;张学友93年《吻别》400万,96年《忘记你我做不到》300万。

90年代中期,盗版来了。

盗版CD没版权成本,价格极低,有人还将不同唱片中的音乐精编入一张CD,正版市场没几年便被侵蚀殆尽。

到了21世纪,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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