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石导言
就像著名经济学家华生在微博中说的那样,“行正道才能走得长远”。宝能姚振华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其他的聪明商人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做生意一定要对法律,对市场心怀敬畏之心,不要寄希望站在法律的边缘,通过野路子去攫取巨额财富,为用户,为社会创造真实价值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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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万科之争,就像一场连绵不绝的商业大戏,新闻不断。
2018年1月30日,先是万科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教授发表《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的公开信,公开信指出宝能集团旗下控制的钜盛华,通过9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10.34%的股份,这9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根据2017年的资管新规,股票类资管计划杠杆比例要降低至1倍;其中有7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份到期,刘姝威教授建议证监会应要求钜盛华将已经到期的7个资管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钜盛华全称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宝能集团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由潮汕籍人姚振华个人独资持有。
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宝能集团旗下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通过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东兴证券与泰信基金等成立了安盛1号、安盛2号、安盛3号、广钜1号、广钜2号、泰信1号、西部利得金裕1号、西部利得宝禄1号与东兴7号等9个结构型资产管理计划,累计耗资207.7亿元买入11.42亿股万科A股股份,买入成本约为18.9元/股。
深圳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这9个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万科股本比例为10.34%,另外,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