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欧盟在争议声中坚持推进对版权法大刀阔斧的改革,它与互联网巨头之间的博弈开始显得愈发胶着。
有人将其中一些完全可以称得上苛刻的条款视作网络蛮荒时代终结的开端,其中影响最广泛的第17条规定——也是争议声最大的一条——决定着互联网平台或将对用户造成的内容侵权行为负直接责任。
这是显然搜索巨头Google极为不愿看到的结果,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欧盟曾三度以涉嫌垄断的名义向Google开出了数十亿欧元的天价罚单,在此次版权法修订中,Google甚至以关停欧洲新闻业务板块对欧盟提出抗议和威胁。
即便远在大洋彼端、身处对互联网公司一向拥有足够包容度的美国,扎克伯格在Facebook丑闻爆发后也需要坐在听证会上,面对议员的轮番质询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这些多数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走到行业顶端的巨头,似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为了公权力与社会的舆情焦点和监管目标。
事实上,被视作时代象征的互联网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赋予了诸多特权,而互联网公司依托其创新者的角色也受到了同样的青睐。
从小众到普及,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基础设施,这场转变给互联网公司带来了一轮轮人口红利,它架构出了眼下既有的繁荣格局,但发展之下,当企业的业务板块足以触碰到社会性及道德层面的问题时,自然会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讨论。
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公司的责任与边界变得逐渐抽象起来。
不仅在国际上,独树一帜的中国互联网也有着与之相似的景象。出行领域为了保障用户安全绞尽脑汁,电商玩家应接不暇地打击假货,内容平台也都在相继完善审查机制,试图杜绝一切侵权行为和谣言。
虽然微信囊括了上述每一种业务,但最让腾讯感到揪心的,并不是这款月活逾10亿的国民级应用,而是由来已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议题。
游戏经历了从PC时代「电子海洛因」到互联网普及后「网瘾顽疾」说法的演变,与舆情一同出现的还有认为电子游戏会毁掉孩子的焦急家长,他们一开始从向媒体控诉,到后来深以为然地落实到行动上帮助孩子「戒网瘾」,从而酿出「13号治疗室」的杨永信式悲剧。
相比假货、安全和抄袭带来的负面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