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事情是人本身不能干的,一个是决定别人的生死,一个是分配别人的钱财。前者,从神权社会、君权到人权社会,人们已经渐渐放下了对他人的生死量裁,尽量不以平等的身份去剥夺人的生命。以人的意志为主导,人为的分配钱财却依然盛行,公司制度是农奴制度之后,持续了近400年的生产力组织形式。
当然,在过去这些是没问题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阶段,资本是最稀缺的核心生产资料之一,在充满阶级划分的社会中,大部分人为资本家打工,也没有更多的选择。
但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城市化和互联网的发展,「资本」开始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流动甚至过剩,「高质量人才形成的协作网络」反而是资本追逐的目标,其次才是资本本身。在个别的高精尖领域,单个人创造的价值就是公司价值的核心组成。
资本的拥有者,不要说「剥削」别人,赔个底儿掉都是常有的事情。在时下的影视、文化、生物制药、芯片等领域都是如此,关键人才定生死,稍有分配不当,就会另起炉灶。
试问作为企业的发起人,你如何组织生产力?如何分钱?老板与员工这样的关系还公平吗?
01 公司制度的黄昏:阶级消失,协作崛起
不少区块链行业的同仁写文章说,公司制度来到了黄昏。可是放眼望去,几乎所有伟大生产力的形成都是中心化公司制度促成的,真正的黄昏从何说起,似乎大家都语焉不详。
公司制度本身其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剥削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力的组织形态。生产力的组织者,需要承担风险、垫付资本、支付工资,从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羹,最终获得经营利润和资本价值。公司承担了风险,预支了现金流,就必须压榨员工来对冲经营中的波动性,提升自身的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