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城汽车半年报的主要业务段落里,轻描淡写地陈述着一句话:“另与宝马合资成立的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看起来或许有些奇怪?
这个总部坐落在保定市郊区,以擅长生产皮卡和性价比高的SUV著称的民营汽车企业,怎么想都和豪华品牌宝马搭不上关系。
另外,历来与外资品牌成立合资公司的,都是实力雄厚的国资车企,身为民企的长城为何得到了宝马的青睐?
一切得从40年前说起了。
“合资经营可以办”
1978年,全国汽车总产量仅有14.9万辆,而其中轿车产量为0.264万辆,占比不到2%。同一时期的美国已经达到年产1287万辆的水平。
邓小平在访问日本并参观了日产工厂后,慨叹其制造水平之先进,同时希望中国也能发展这样的汽车产业。一年之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通过。
彼时的中国汽车行业较之发达国家,可以用孱弱来形容。借鉴苏联吉斯150研发的解放牌CA10以货运和军需为主,红旗牌轿车又难以走入寻常百姓家。
顶层的指导方针尚不清晰,各家汽车制造厂开始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合资模式,以求用市场换取技术。
那时的中国人刚刚看到国外先进的汽车生产水平,巨大差距横亘在面前。从总设计师到工厂里的工人,想必都希望尽快师夷长技,提振自身。
最先行动的是北汽。
有了BJ-212的辉煌,北汽将目标锁定在了擅长的越野车型上。从1979年开始,北汽和美国AMC(American Motor Corporation)开启了长达四年的谈判。由于缺乏前车之鉴,双方的磋商一度陷入僵局,在车型选择,股比分配等问题上的争论不可谓不大。
但商业中万事无外乎利益二字,北汽希望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同时,吸收先进的汽车生产制造经验,并培养本土技术人才。而AMC则确实看重了方兴未艾的中国汽车市场,加之自身已经连续14个季度亏损,急需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双方在1983年正式成立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中方提供厂房和设备,持股68.65%,美方提供技术和知识产权,持股31.35%。
那一年,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