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央行周四证实,收到了来自一位上海律师的书面举报,将围绕这项举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并将依法处理。
每年的1月1日,7月1日,都是法律界需要特别关注的日子。
因为在这个年头和年中的时候,是法律法规集中生效的日子。
估计微信支付的GR部门,并没有认真对待这个日子。
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在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
10天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未落实央行实名制新规。
王豫甲说,当日,央行和支付清算协会已经受理了书面行政举报书,将在本周有一个回馈。
微信支付一路高歌,却不曾想遭遇律师的半路阻截,王律师举报的要点是什么呢?
王豫甲指出微信支付五类违规行为,具体为:
第一,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第二,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第三,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第四,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第五,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
微信支付被王律师单独拿出来说,也是因为微信支付在目前的第三方支付里的行业大户位置。
2011年5月~2015年3月,央行共发布了八批共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除了因为违规被撤销的3张,目前市场上还有267张。
这267张牌照中,真正有影响力、有上亿用户的,只有两家,一家是最老牌的











